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慈善信托备案回执
2018年1月30日,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担任受托人的“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慈善信托”在广东省民政厅成功备案。该慈善信托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首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并设定为开放式永续慈善信托,信托目的为推动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国首个以“政府委托+慈善组织受托”为设立模式的慈善信托,将致力于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联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该慈善信托的设立,为推动我国慈善信托实践推广和生态建设资金社会化运作做出了全新的制度探索及贡献。
据了解,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社会化参与渠道,创新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管理运营机制,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2020)〉的通知》(深办发〔2015〕12号)的要求,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发起设立“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由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受托管理。该基金以“慈善信托+专项基金”的方式运作,慈善信托部分由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同时用信托收益和社会募集资金建立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公益项目和活动,两个部分统一品牌形象、统一治理结构、统一运营管理。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负责人介绍,该基金的设立,建立了“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专业运作”的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机制,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架马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协同作用,以此提升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
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揭牌仪式
据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杨钦焕介绍,“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慈善信托”的设立是关注慈善信托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力量共同努力的成果,在设立过程中北京大学法学院金锦萍老师、原银监会非银司司长高传捷等权威专家给予指导帮助;潜爱大鹏等环保组织依托中国海洋公益论坛等平台大力向政府宣介设立基金的深远意义;平安银行为这个慈善信托首次向慈善组织开设了信托资金专用账户并给予保管费减免;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率先承诺向“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捐款50万和10万元。所有的参与方都秉持着推动建设“美丽大鹏”的美好愿景。总体而言,“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慈善信托”所开创的创新运行模式具有两大优势。
一方面,在传统专项基金的运作基础上,加入了慈善信托模式,使政府引导资金具有更强的独立性和安全性,拥有更加灵活使用资金和更加有利于保值增值的制度安排,以信托模式保证更优质、更专业的受托服务,这也是《慈善法》建立慈善信托制度体系在实践中的价值体现。同时,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以较高的社会公信力、透明指数、专业募捐能力,通过开展企业资源对接会、线上线下联合募捐、项目化定向捐赠等公益合作模式,广泛动员企业、民众、基金会等关注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
另一方面,“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建立了“信托文件+基金管理办法下运作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的创新工作管理机制,统筹协调委托人、受托人、保管人、监察人等各方面的协同运作,包括基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专业遴选受益人及管理评估、监察人参与合规管控的工作机制。同时,依托受托人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多年积累的公益创投服务体系,立足大鹏半岛实际,围绕海洋生态保护、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修复、绿色生活方式普及以及生态文明的科研、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重点资助以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相关公益慈善项目,通过系统辅导及培育有一定群众基础和实施成效的公益项目,进行宣传推介形成大鹏公益品牌,并为其建立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文明社群网络,使项目可复制、可推广、可长效化运作,以全面提升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