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2018年1月30日
资金规模:2000万元
公益目的:推动深圳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
信托架构
委托人: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受托人: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
受益人:不特定受益人,在本信托资助项目中享受信托利益的主体
托管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信托特色
1.慈善信托+专项基金: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也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2.管理办法+管理委员会:创新双层管理模式设计实现政府支持、专业运作、透明把控。
3.公开甄选+项目资助: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生态文明建设类公益项目,通过公益创投遴选、赋能和资助,推动可持续运作。
信息公示